上海官宣 : 这些“可回收物”不宜回收,可回收目录清单出炉
全新的《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近日出炉啦!该目录包含了一般可回收物、低价值可回收物、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等3张“清单”。哪些“生活垃圾”适宜回收,哪些又不适宜回收?下面跟随绿容君的脚步一起去看看吧!
为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根据本市编制中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特制定《上海市可回收物体系规划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

查看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许多属于“玻金塑纸衣”(玻璃、金属、塑料、纸、织物)大类中的生活垃圾都被列入不宜回收的名单。比如:
纸类中的污损纸张、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
塑料类中的污损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沾有油污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
玻璃类中的玻璃钢制品等;
金属类中的缝衣针、回形针等;
织物类中的内衣、丝袜等。
此外,镜子、笔、眼镜、打火机、橡皮泥等复合材料类的垃圾,还有陶瓷制品(碎陶瓷碗盆)、竹制品(竹篮、竹筷、牙签)、一次性筷子、隐形眼镜(美瞳)、棉签等,也被列为不宜回收的垃圾。

去除杂质后的废玻璃,由于没有进一步细分,市场价值很低
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但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一旦收运处置的成本倒挂,这些低价值可回收物就可能无人回收,被视作干垃圾扔进干垃圾桶。
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出,以下垃圾已经成为低价值可回收物:
纸类中的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食品外包装盒、购物袋、皮鞋盒等;
塑料类中的塑料包装盒、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塑料积木、塑料模型)等;
玻璃类中的碎玻璃、食品及日用品玻璃瓶罐(调料瓶、酒瓶、化妆品瓶)、玻璃杯、玻璃制品(放大镜、玻璃摆件)等;
织物类中的衣物(外穿)、裤子(外穿)、床上用品(床单、枕头)、鞋、毛绒玩具(布偶)等;
木类中的小型木制品(积木、砧板)等。
对低价值可回收物,上海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给予专项资金补贴,让它们从干垃圾桶里重回可回收物桶。

据透露,目前静安、长宁、徐汇、虹口、普陀、松江、嘉定、奉贤等8个区已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其余区的政策正在加快落地。
